第(1/3)页 千千还是不相信,狂怒能在一天之内将一千遍抄完, 于是,吃完晚饭之后,千千散步时随便的去看了看, 没想到,真是长了见识,第一次见识到:何为奋笔疾书-- 只见狂怒站在院子中,扎着稳实的马步,手中拿着一只毛笔,在写字前,竟然微微提气, 然后-- 手中的毛笔如闪电般的疾驰了起来, 真是让人叹为观止! 千千目瞪口呆的看着狂怒,这这这,简直太离谱了,用投掷暗器的速度来使用毛笔,此时那里还看得清楚他手中握的是什么,只看得见,在他的手掠过之地,留下一路的——认不清楚的字, 但千千相信,这与速度无关,狂怒这种莽汉,能把墨隐给的书上的字认完,都不错了, 狂怒真是很拼-- 看着一旁堆成小山的白纸就可以看得出,他有多努力, 第(1/3)页